青原山风景名胜区

青原山景区创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通过市初评

    5月底,市旅游局、市环保局组织相关人员及专家对青原山景区创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工作进行了初评检查,一致通过青原山景区创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初评,决定向省旅游局、省环保厅推荐评定。

    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是以尊重自然为基础,以生态保护及生态教育为特征,培育生态旅游产品,规范生态旅游服务,全面提升景区生态环境质量和服务重量,实现生态环境和旅游产业的协调发展。由省旅游局与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实施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申报、评估、验收、公告、批准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