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山风景名胜区

青原山风景区环山诗路小木屋出租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景区旅游配套服务,景区面向社会对旅游小木屋购物店进行公开出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租屋的基本情况

名称

位置

 

建筑面积
(㎡)

年租金
(元)

租赁押

(元)

游廊木屋

环山诗路上

1

60

面谈

5000

小卖部木屋

环山诗路上

1

40

面谈

5000

出租房屋实际面积若与本出租公告中的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房屋租金。

二、出租方式:面谈

三、出租要求:

1、租赁用途:可经营旅游商品店、休息站或婚纱拍摄点等,不得从事经营饭店,以及产生烟尘、噪音、刺激性气味等污染的行业,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和爆炸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经营。

2、出租对象: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年满18周岁且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

四、联系方式

  点:青原山景区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罗冰晶

联系电话:18679661313